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4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微科技,证券代码:688711.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车规级 IGBT 模块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情况、新能源汽车终端客户开拓及储备情况、同行业公司已建及在建产能,以及公司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及面临的主要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说明研发费用的测算依据、主要投向;(2)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主要性能指标等方面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以及应对技术迭代风险的主要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宏微科技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000.00万元(含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期)。
宏微科技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宏微科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宏微科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宏微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阳、李想。
宏微科技于2021年9月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462.33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27.51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梅明君、范信龙。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7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7亿元。
宏微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930.07万元。宏微科技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58亿元,拟分别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宏微科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8058.36万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6096.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