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户主需要下列材料: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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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二、找法网提醒,户口本改名字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三、户口本更改户主没有什么影响。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找法网提醒,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