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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曾美玲)8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延续了一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相关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则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此前该优惠政策已延长2年实施至2023年底,此次该政策继续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此外,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将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广东省社科院财政金融所副研究员李礼认为,当前需防范化解需求收缩的压力,关键要充分发挥税收逆调节作用,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本次延续实施的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全年一次性奖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及外籍个人和远洋船员的个税处理等方面。“延续相关优惠政策,利好广大‘工薪族’,有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同时为扩大消费、支持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李礼说。